庄子基本功-第(31)页

「发怒可以得到好处」的信念,只有婴儿期能用,保用期限早已经过完了。可是,现在我们虽然已经不再处于这样的事实之中了,我们却还带着这样的观念残骸,受它制约,于是我们就继续在生气。

每当生气的时候,都是我们下意识地自以为「我可以勒索到东西」。我们的头脑不愿意承认「我今天已经四十几岁了,我再怒,也已经要不到东西了」这个事实。你不能承认,所以就怒了。

然后,结果,果然是没要到东西,于是,你就进入愤怒的第三阶段:就是对方不鸟你──又加上了「没成功地勒索到东西」的挫败感── 你怒了,你要了东西了,但对方还是我行我素,根本顾不上你。你的怒之后再加上挫败感,你就伤了。这是愤怒的机制。

所以,《庄子》一再强调:人在承认事实的时候是没有情绪的。

对一件事,你能够完满地承认事实,你就没有情绪。或者换另外一个讲法:一个人哪,你会对他生气,多半是把他想得太好了──你假设他是一个不错的人,结果他做出的事让你失望。你内在的那个「假设」的念头,在面对「现实不符合它」的时候,恼羞了。

如果你的小孩就是个数学只能考50分的人,你如实承认他是个只能考50分的人。那他,果然考了50分,你觉得「天经地义」,这时候怎样也不生气。可是你就硬要相信他是一个能考75分的人,结果他考50分了,你就会骂:「你怎么考那么烂?」所以,愤怒是不能承认事实而形成的,不是因为对方对我们不好。

因为,我们都知道:我们生命之中有一些人,你从头到尾就知道他是个大烂人,要他对我好是作梦!连劝他都懒得劝了,反而对他没情绪。

可是呢,你会大有情绪的,都是跟你比较靠近的,你「希望他是一个更好的人,结果他却不是」的那些人,对不对?

所以《庄子》虽没有讲完全天下所有的情绪,只举一个愤怒,但是这个愤怒可以当做一个例子:任何情绪都跟我们的心不能够承认事实有关系。

所以,《庄子》才会说:人生最大的幸福,就是「知道對方(包括人事物)是不会受你影响的」──同学们能感受这种幸福吗?

因为如果我们不知道、不承认「对方是不会受我影响的」,我会一直试图去影响(或它),然后一直得到挫败感、累积那个「重重被伤到」的感觉,搞得我们的心遍体鳞伤。但是,如果能够守住《庄子》说的人生幸福原则,你不管要做什么事、花什么力气以前,都要先去搞清楚对方是不是受你影响的。如果对方的确「不是会被你影响的」,那你不可以再想、不可以起情绪、不可以出手去搞。

这样,你走到死亡来临时,回头一望,发觉:「我的人生从头到尾活到今天,没有过一点挫败感呢!」──那时候简直可以含笑归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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