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与罪(15)

为了更彻底了解巴比的父母,以及诸如此类的人(将于第三章详加描述),首先必须区别恶与一 般的罪slno本质上,恶人的特征不是他们的罪,而是他们冥顽不灵、处心积虑地犯罪;且所犯的 罪具有一致性。这是因为有罪不是恶人主要的缺点,关键在于他们拒绝承认自己有罪(注六)

巴比的父母与下一章所描绘的人物,除了恶以外,与常人并无二致。他们均未离群索居,都住 在都市里;也许富有,也许赤贫;可能受过教育,也可能目不识丁;鲜少会引人侧目。他们不是被 指定的罪犯(designated criminals);反倒是脚踏实地的公民,例如:主日学的教师、警察、银行家 或是家长教师联合会的活跃分子。

怎么可能呢?既然他们是罪人,怎么可能不是被指定的罪犯呢?关键在于指定一词。他们是在 生命与活力方面犯罪crimes的罪犯。除了极少数排除了一般限制,取得无上政治权力的恶人(如希 特勒)之外,其他的罪人总是别有用心、秘而不宣、偷偷摸摸地犯罪,因此不能名正言顺指称为法定 的罪犯。虚伪、躲避、隐秘等论题,将一再于本书稍后的篇章中出现,这些均构成自欺欺人的基础。 我曾投注许多时间辅导监狱中的法定罪犯。他们几乎不曾让我感受到是恶人,他们虽具有一再重复 的破坏力及毁灭性.但这种破坏行为含有某种恣意妄为的况味。再者,虽然他们面对主管当局时, 往往拒绝承担为非作歹应背负的刑责,但或多或少还算对自己的恶行坦荡荡。这些人会大言不惭地 指出,正因为他们是诚实的罪犯所以才会被捕。他们会告诉你,真正的恶人总是逍遥法外。这显然 是自圆其说的说辞,但我也相信大致上属实。身陷图圜的囚犯,往往被安排接受标准形式的精神诊 断,诊断范围包罗万象6以外行人的用语,即是针对疯狂、冲动、挑衅或寡廉鲜耻的特质进行诊断。 巴比父母等类型的人并无上述显著的缺点,也不曾明显落人一般精神病的窠臼之中,这绝不是因为 恶人的心理健康,而是由于精神医学尚未替他们的疾病下定义。我将恶人与一般罪犯的差异加以区 别,等于是划分了恶人的人格特征与恶行。换言之,恶行不足以使恶人成恶。否则我们应该都是恶 人,因为恶事人人都做过。最广义有罪sinning的定义是失败。这表示,每一次只要不能击中目标, 我们就有罪!所谓的有罪,无非只是无法持之以恒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罢了 !因为我们都做不到.所 以全是罪人。未善尽能力是人之常情;而每一次未尽力而为,人就有罪一一即使未触到法纲,也是 辜负了邻居或是违逆自己。

不可讳言,罪行有轻与重之分口但倘若以罪行的严重程度来思考罪与恶,却不正确。欺富也许 比欺贫较不可恨,但也是欺骗的行为。在法律上,商业欺诈、作假账逃漏税、考试作弊;丈夫在外 偷情,却向妻子谎称加班或是妻子电话聊天过久.来不及替丈夫到洗衣店取衣服等行为,不能一律 同等视之。当然,以上诸行为中。前者较后者来说更不可原谅,可是其中均涉及了谎言与背叛。倘 若各位最近谨言慎行,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,不曾触及上述的诸般行为,那么,问问自己是否多多 少少曾经自欺?哄骗自己?或是另一种较鲜见的情形一一背叛自己?一一完全诚实地面对自己,你 会发现你有罪。若无罪,则表示你并未对自己诚实;而对自己不诚实,本身就是一种罪。所以承认 吧!我们全都是罪人!

如果不能用行为的非法性及罪的轻重程度来界定恶人,那么该如何为恶人下定义呢?此定义在 于恶人累犯罪行一一恶人的毁灭行为虽然难以捉摸,但却格外的一致。这是因为已经离经叛道的人, 断然拒绝忍受自己是罪孽深重的感觉。

我曾指出,乔治拜罪恶感之赐,在沦为恶徒的途中,幡然悔悟。这是由于他愿意一一至少可以 见出端倪一一体会自己有罪,并无法忍耐自己有罪的感受,于是他能够与魔鬼解约。倘若与魔鬼签 约的乔治毫无罪恶感,那么道德将继续沦丧。就是由于人觉悟自己有罪,所以类似的道德沦丧得以 避免。

明白自己有罪虽不好受,但是,此种感受可以让自己避免为非作歹、罪大恶极。有时候虽不免 痛苦难当,但不啻是极大的福气。因为认罪是惟一有效防止世人倾向于恶的护身符。圣泰瑞莎修女 娓娓说道:如果你愿意平心静气忍受痛苦的试炼,那么你将是让耶稣基督有一愉悦容身之地的人。

恶人不会心平气和忍受痛苦的试炼。事实上,他们连忍都不想忍。比方说,从巴比父母的身上, 我就察觉不出一丝自责的态度。当恶性生起,他们经不起试炼的考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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