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杀生(41)

我们必须自我提醒,美国仅是一个群体,并非全体。确切地说,美国是人类中无以计数的政治 子群体之一(我们称为国家);而人类本身也仅只是星球上,各种不同的众多生物之一。我们之所以 必须提醒自己这一点,正是反映了我们具有以美国人为尊的自恋倾向。

我们也必须自我提醒,邪恶必定与杀戮扯上关系,因为邪恶是生命、活力的反面。先前的美莱 村屠杀事件之所以成为群体之恶的例子,是因为牵涉了某种非比寻常的屠杀行动。但该屠杀行动仅 是发生在战争中的过失罢了 !战争是大规模屠杀的形式之一;是可以被接受之国家政策中的某种手 段。而此刻,我们有必要检视集体屠杀及个别杀人的课题。

所有的生物起杀机,不见得是为了食物或自我防卫,而是出于天性。举例而言,我家两只营养 充足的猫儿不定时会将它们所捕杀的花栗鼠腐尸,带进屋里吓我们。但是人类杀生却具有与其他生 物不同的特点:人类杀生并非源于天性上的本能,因为人类的行为具备了独特的多变特质,这正是 人类非天性本能的现象之一。某些人属于鹰派,某些人则是鸽派;就杀戮的形式而言,某些人热爱 猎杀,某些人则十分厌恶,另外也有某些人则丝毫不为所动、漠不关心。反之,猫则不然,所有的 猫只要有机会,均会捕杀栗鼠。

人类几乎完全不运用本能是人性最重要的一面。人类的行为往往是经过精心设计、预先计划或 套用旧有的模式,正是这项特质使得人性及人类行为格外充满变化及不定性。人类以求知后个人的 选择取代了生物的自然本能;基本上,每一个人可自行选择个人的行为表现,甚至可自由排拒被传 授的教化原则,及社会所认定的一般准则,例如:理性地选择过独身生活.或从容赴义殉教一一自 由意志是人类存在之本。

许多神学家曾说:邪恶与自由意志密不可分,它是我们为人类特有的选择权所支付的代价。人 类因具有选择权,所以可自行作出睿智或愚笨的选择、优质或劣质的选择,以及择善或择恶。由于 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度宽广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,难怪经常会加以滥用,也无怪乎相对于低等动物而 言,人类的行为往往更加离经叛道。众多的动物可能会为了保护领土而动杀戒,但是单一的个人却 会为了保护土地上的利益,而下令大规模屠杀同类。

由此而言。人类杀生是选择的问题。尽管为了生存,不能不杀生,但是杀生的方式、时间、地 点及对象是人类可以选择的。诸如此类的选择在道德上的复杂程度甚巨,且往往似是而非,充满矛 盾。某人可能因为伦理道德的抉择,避免间接杀生而成为素食者;可是,为了生存,此人却不得不 从根部活生生地劈砍植物。到底素食者应不应该吃蛋(因为蛋可能是美丽的母鸟未孵出的小鸟)?或 是喝生奶(因为牛奶是从母牛身上挤出,而母牛所生的小牛可能被宰杀作为小牛肉)?此外,堕胎也 是一例。假设某妇女不想生小孩或无抚养小孩的能力.那么她是否具有生育及完全照顾幼儿的权 利?但是,她是否也有扼杀可能怀下圣婴的权利?无以数计的和平主义者竟赞成堕胎。难道不是件 怪事吗?为什么基于生命是神圣的理由剥夺他人堕胎选择的人,往往是死刑的拥护者呢?然而,杀 死一位杀人凶手以儆效尤究竟具有什么伦理道德的意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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